内部市场化管理体系构建

发布时间:2019-02-22 16:35:39

构建内部市场体系就是在企业内部各交易主体之间建立生产要素及产品交易的规则体系,它涉及到局部产权的界定、人力资源的调配、生产成本的测算以及市场仲裁机构等一系列复杂机制的建立。一般说来,内部市场体系包括内部市场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价格机制以及协调机制。

一、企业内部市场交易主体的构建

内部市场交易主体的构建是内部市场化实施的重要一环。从模块角度看,内部市场体系是由模块间的界面联系方式所构成,这些模块就是内部市场的交易主体。交易主体的划分原则是各部门与单位绩效的可核算性与可衡量性,即每个交易主体要能够确定其工作的成本与收入。在具体确定内部公司(企业)时可以按照原来企业的“工作流程”或“工作任务”予以确定,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以及各部门的经营现状,进行正确划分。

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人力资本的特殊性和交易成本的存在,使得所有内部市场交易主体或模块能够而且有必要保持在一个企业组织内,构成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有机整体。这样,企业内的每一模块单位都被看作是小型的、分立的公司,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形成一个个“利润中心”,有着自己的绩效核算体系;同时,它们在总部统一规则下,拥有从事企业内部交易或企业外部交易的自由,这一点是内部市场与传统组织形式的最大区别所在。

二、确定内部市场交易客体

内部市场的交易客体是交易主体之间相互交易的对象。交易客体作为交易对象必须具备如下几个特点:一是易于计量。作为交易对象,无论是公司事业部或子公司之间的成品、中间产品。还是生产工序或流程之间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或是职能部门之间的劳务或服务,都要具备能够准确计量的特点,这是对各内部市场模块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二是交易对象内在品质要稳定,便于观测和检验。在交易中,如果交易对象内在品质不稳定,就会增加交易的不确定性。减少交易的可能和增加交易的协调难度,使交易费用上升。

三、内部交易机制构建  

在采取内部市场化运作模式时,内部交易机制的构建是整个工作的核心环节。为防止部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和各内部企业为争夺企业资源,必须明确内部市场的交易规则,如是否允许内部公司(企业)直接面向外部市场,是否允许内部企业间的兼并和破产以及内部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内部价格计算方法、结算方法、报酬计算方法等一系列内容。制定这些内部市场规则的原则要按照企业整体战略要求,以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为标准。由于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基础情况等的不同,内部市场规则的制定就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综合考虑各内部公司(企业)的特点后对原企业各部门或单位进行利益再分配。在内部市场规则建成并运行后,执行与检查仍旧是一项重要任务。企业最高层要通过对这些规则执行情况效果的检查与调整来调控各内部公司(企业),按企业整体经营战略进行经营。 

四、内部价格体系构建

内部价格是实现内部交易的基本工具和结算的尺度。正确、科学的制定内部价格对内部交易的供需双方而言至关重要。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有以下两个原则:一是以成本作为制定内部价格的基础。这里的成本是指产品的标准成本,而不是实际成本。二是以市场价格作为基础,市场价格比较客观,对买卖双方都没有偏袒,需方可以把从外部市场购人的产品价格与内部价格比较,从低采购,这样使供方面临着竞争,促使其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

五、内部市场交易协调机制构建  

内部市场的买卖关系需要共同的指导原则。要求企业管理者制定出激励回报计划,交易程序、方法、计价,内外部交易限制与保护等政策。在内部市场中必须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包括: 

1.发挥权威机制的作用。在内部市场化中,由于作为利润中心的各交易主体都拥有各自的利益,在内部讨价的交易过程中有可能损害企业的整体利益,不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资源的分配往往成为各交易主体争夺的焦点,这就需要企业从战略角度出发,协调各经济单位的相互关系。在这种协调过程中,企业的权威机制必须发挥作用,其作用体现在:一是在重要资源配置方面要起主导作用;三是监督企业战略的执行情况;三是对内部各市场化单位进行绩效考评;四是协调和处理因内部契约不完备所引发的重要问题;五是通过影响企业文化来实现企业的价值观念。 

2.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利润中心绩效的核算与控制,需要借助于现代信息与通讯技术,建立起适用于内部市场的管理信息系统。一个完整的管理信息系统应该包括通讯支持系统;协调支持技术系统,用于协调组织资源、设施和目的或任务等;过滤支持技术系统,用于筛选和汇总基层传递上来的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用于改善组织及其成员决策制定过程的效率和效果;监控支持技术系统,基于计算机系统,用于监控组织运行状况的信息系统环境等。 

3.契约管理部门或核算中心的建立。利润中心创立的基本条件应该是其绩效的可核算性,按照“工作流程”或“任务”划分的利润中心。具有强烈的自治性,企业主管不再干预它们内部的经营活动,重点在于对其绩效的核算与控制,协调它们之间以及它们与外部市场之间的关系,这种协调的目的在于,保证企业整体发展的优化,因而需要制定考核评价的指标、标准、方法和手段,正确确定各自治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的契约管理部门或核算中心,负责内部核算,并制定标准的内部合同与外部合同。统一管理内部契约,对发生的各种交易进行结算。 

4.仲裁机构的建立。仲裁机构是保证内部市场正常运转的争端处理机构。在交易中,摩擦的问题是难以避免的,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交易契约不能得以正常履行,必然会损害一方利益,影响其积极性,甚至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转,种种情况尤其会出现在内部契约不完全的时候,或在当时双方在“讨价还价”中一方拥有较多私人信息时。仲裁机构依据企业的有关规章以及内部交易规则,对发生争议的交易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处理争议。

综上所述,构建内部市场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根据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面临的不同环境,以及企业自身的情况,科学、合理的建立内部市场交易主体、客体,交易的价格机制与协调机制,这样才能取得内部市场化管理的成功。